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摘要)

发布时间:2025-01-03 09:33:18 来源: sp20250103

  一、发展目标

  本《行动计划》的制订基于《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的成功落实和历次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外长会共识文件,与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互补互促,旨在构建更加强韧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更为紧密的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打造合作共赢的次区域合作样板。

  二、基本原则

  本《行动计划》秉持发展为先、平等协商、务实高效、开放包容的合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行动导向,稳步推进澜湄合作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架构

  加强三大支柱(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合作,深化五个优先领域(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合作,积极拓展新合作领域,鼓励提升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级别,支持成立新的联合工作组和合作中心。完善六国国家秘书处(协调机构)联络机制,积极认真研究设立澜湄合作国际秘书处。

  四、务实合作

  4.1  政治安全事务

  4.1.1  高层交往和政治对话合作。每两年召开一次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外长会。鼓励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加强立法机构和政党间对话。

  4.1.2  执法、司法合作。以“共建安宁家园”为目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协调联络机制。

  4.1.3  非传统安全合作

  4.1.3.1  公共卫生合作。推进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深化传统医药和药品供应链合作,促进医疗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4.1.3.2  打击跨国犯罪。共同应对毒品贩运、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跨境赌博、电信诈骗、人口贩卖等跨国犯罪挑战。

  4.1.3.3  灾害管理合作。探索建立澜湄区域灾害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区域金融支持体系合作,推动灾害预防、减灾备灾、灾后复苏重建等领域合作。

  4.2  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4.2.1  互联互通。加快编制《澜湄国家互联互通合作规划》。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口岸合作,推动跨境陆缆、海底光缆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4.2.2  产能合作。制定《澜湄国家产能与投资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电力、建材、纺织业等重点领域产能合作,培育稳定的区域产业供应链,继续开展“多国多园”合作。

  4.2.3  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完成和有效落实《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计划》,深化“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探索构建智能海关治理新模式,加强标准化、计量、反垄断合作。

  4.2.4  能源合作。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和光伏产业合作,促进区域电网建设、改造和重建,向建立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发展。

  4.2.5  农业。加强农业战略对接,实施好“丰收澜湄”项目集群,深化农业科技、贸易投资和农资合作,推动粮食供应链合作,维护粮食安全。

  4.2.6  减贫。加强政策对话与经验分享,开展减贫试点,积极考虑实施综合扶贫发展示范项目,探讨建立“澜湄扶贫培训中心”。

  4.2.7  数字经济。探讨建立澜湄数字经济伙伴计划,促进数字化转型,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领域合作。

  4.2.8  科技创新。构建科技创新合作框架,探索建立创新走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卫星、先进空间技术、核技术领域交流合作。

  4.2.9  国有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验分享。

  4.2.10  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能力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区域/全球价值链。

  4.2.11  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交流合作,深化资本市场合作,为区域互联互通、绿色可持续发展、产能合作等提供金融支持。

  4.2.12  水资源合作。制定《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定期举办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和水资源合作论坛,共同推进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2.13  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合作,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其气候融资承诺。加强水文气象防灾减灾、陆地和海岸生态系统调查评估等合作。

  4.2.14  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合作。制定落实《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与行动框架(2023—2027)》,实施“绿色澜湄计划”,加强森林资源可持续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合作。

  4.3  社会人文合作

  4.3.1  文化和体育。加强文明对话,共同举办体育赛事,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举办历史文化名城对话会。

  4.3.2  旅游。完善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机制,探索旅游合作新模式,推动打造澜湄国家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区。

  4.3.3  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鼓励高校间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等领域合作。

  4.3.4  新闻和媒体。加强主流媒体、广播电视、媒体融合等领域合作,适时建立媒体合作联合工作组。打击虚假新闻,探讨建立澜湄国家媒体论坛。

  4.3.5  民族事务。适时举办民族工作论坛,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合作,开展民族文化展演交流。

  4.3.6  宗教事务。举办佛诞节庆祝活动和佛教交流会议。

  4.3.7  民间交流。加强妇女、青年、少年儿童、残疾人、社会组织、红十字会间交流合作。

  五、支撑体系

  5.1  项目监督管理。对本行动计划、重要活动和项目开展定期评估监督,探讨设立项目综合评估机制。

  5.2  资金支持。用好澜湄合作专项基金,调动其他次区域融资机制和社会资源参与。

  5.3  智力支持。完善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建设,探索官、产、学、民四方合作模式,举办澜湄合作知名人士论坛。

  5.4  地方支撑。鼓励各国地方政府参与合作,定期召开澜湄合作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协调边境发展战略。

  5.5  外部合作伙伴。与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三河流域机制、湄委会等加强交流合作,探讨设立澜湄合作对话伙伴或发展伙伴。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26日 03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