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会观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有底气说“不”

发布时间:2024-11-15 20:14:52 来源: sp20241115

   中新网 杭州1月25日电 (汪恩民 张益聪)近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案件中公司被判决赔偿3万元加班费,该案成为中国全域首例。正在举行的2024年浙江两会上,浙江省总工会界别提案建议,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王潇婧 摄

  随着生产资料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新的生产力关系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造就了一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上述提案的发言代表,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姚金环表示,新就业形态为劳动者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的同时,如何防范和化解新就业形态就业所面临的风险挑战,成为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中之重。

  浙江省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劳动身份空白、社会保障隐忧、权益维护困难等困境,使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困在算法里”且劳动强度高、时间长,再加上“非典型性”劳动关系难以辨别,以及劳动者“多平台就业”参保成空等现状,一旦发生问题,极易出现“工伤返贫”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浙江省总工会界别提案建议政府,一方面,进一步理顺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各项权益界定等方面确立有法可依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机制,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缴费政策,以及引导和规范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商业保险等举措,进一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腰”。

  另外,在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个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先天就有权益维护困难的处境。更遑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参与管理规则制定、不掌握工作自证数据,直接导致现有劳动监察制度难以有效覆盖该类劳动者,尤其是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供给存在不足,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的诉求很难得到有效支持。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因此在着眼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本身问题的同时,更应关注劳动者个人的权益保障,让劳动者有权利说“好”,也有权利说“不”。

  针对上述情况,浙江省总工会界别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权益损害防范机制。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同时,浙江可以因地制宜完善地方性法规,并在进一步厘清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的治理体系权责边界的基础上,统筹算法服务治理,彻底破除“算法黑箱”的信息壁垒。

  在浙江,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探索不应止步于雇佣关系双方:在社会层面,以积极发挥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工时及劳动保护标准尽快落实落细;在司法层面,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争议申诉机制,以公正司法守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最后防线。(完)

【编辑:李岩】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