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悄然转让 家长维权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4-12-10 21:47:20 来源: sp20241210

  □ 本报记者 韩宇

  给孩子报了兴趣班,培训机构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转让,家长能否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学费?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妥善化解了多起因某培训机构转让而引发的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贯穿始终,高效维护了家长们的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刘某在某书法培训机构为孩子报名了书法课程,并交纳了培训费用。今年7月,培训机构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将机构转让,导致刘某的孩子无法继续上课。联系工作人员无果后,刘某将该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另查明,和刘某的情形相同的家长有30余名,在多方寻找、退费无门的情况下,家长们陆续将该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学费。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铁岭县法院速裁团队迅速了解案情,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与家长们和培训学校负责人多次做调解工作,从法律、情理出发,耐心疏导家长们的情绪,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被告的履约能力。速裁法官向双方说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经过多次的诉前和诉中调解,这一系列案件调解成功4件,判决29件。

  宣判后,速裁法官继续做被告工作,即时督促履行,被告同意所有案件立即一次性给付,将培训费用全部退还给所有家长,学生和家长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维护。

  经办法官表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个家长对孩子的期待,但是在给孩子报兴趣班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具有良好资质的教育机构,警惕高额“课时包”,部分“地下”培训机构依仗原有生源继续活跃经营,推销高额课时包,一旦卷钱跑路将踪迹难寻,同时交纳课时费时一定要及时索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的培训费发票或收据。

  法官提醒,若发现培训机构有未按时支付培训场地租金、未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等情况时,要充分预判并衡量风险,有意识地取证,比如,要求培训机构出具剩余课时费用清单,如果决定解除培训合同,则应积极敦促培训机构尽快退费,或至少与培训机构办理结算,明确应退费金额,并签订书面解约协议。(法治日报) 【编辑:付子豪】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