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求职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最长可享受12个月的免费住宿

发布时间:2024-09-10 17:13:33 来源: sp20240910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联系到厦门市住建局。

  厦门市住建局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本次申请没有年龄限制,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毕业3年内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二是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两类申请人都必须满足个人在厦无自有住房、无在厦就业登记或社保缴纳记录的条件。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首批房源安排在位于湖里区的围里公寓,包括670套房源、2010张床位和123套备用房源、369张床位。该项目紧邻地铁、BRT、公交车站等交通站点,与乐都汇广场、湾悦城等大型商超毗邻,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此外,公寓还建有健身房、招聘对接室等配套设施,可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特色服务。

  公寓条件方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出台的免费住宿保障政策,是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两人一间,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公寓按男女分栋,设有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但不支持自主选房、换房。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全程在网上申报,在“i厦门”手机App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据住宿协议,住户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磁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予口头警告,再次违反的将直接予以退宿处理。同时,住宿期间,会有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卫生情况,发现情况不佳将会进行劝导,三次未改善的,将会缩短入住时间。

  文/本报记者 王浩雄 实习生 章文俊

  统筹/蒋朔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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