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变装秀”,放飞自我边界何在

发布时间:2024-12-14 18:55:05 来源: sp20241214

  近年来,随着Cosplay(变装秀)热度不断提升,在一些游乐场所乃至城市街头,各式各样的Cosplay造型越来越多见,也正引起日益广泛的关注。据上观新闻10月31日报道,上海迪士尼、巨鹿路等地近日成了Cosplay的海洋,不少人扮成甄嬛、祺贵人等《甄嬛传》中的角色形象,还有人模仿明星造型,成为街头“吸睛”的存在。对此,有网友觉得有趣,但也有人表示反感,认为这种活动“不仅侵犯了肖像权,也不尊重别人”。

  其实,不管影视角色还是明星的造型被模仿,都可以说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现象,如在相声、小品表演艺术中,“模仿”一直都很常见。如今,Cosplay活动走上街头并引起关注和热议,得益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技术的普及。现实中,由于各种Cosplay具体情形千差万别,参与者的目的也各不相同,其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并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分析。但无论如何,部分网友关注到其中的法律风险,能在一片热闹中进行“冷思考”,反映出大家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对Cosplay活动本身的良性发展也不无裨益。

  当前流行的Cosplay,某些情况下的确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两种侵权的状况:一种是,对于模仿明星的Cosplay来说,可能模仿者本身与明星存在相似之处,或者使用化妆技术使得自身形象与特定明星存在相似之处,如果是出于自身娱乐的目的,一般来说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冒充明星本人进行活动,或者有意丑化明星形象、散布其谣言,则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另一种是,如果在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中(如商业演出、直播带货等),未获得权利人许可而模仿明星或者相关角色,同样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在此前,有地方卫视的娱乐节目中,节目人员曾模仿了《葫芦兄弟》中的“葫芦娃”和“蛇精”,最后被判侵权。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Cosplay活动中侵权风险的出现,往往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关系密切:一是出于利益驱动,利用他人或角色的形象从事营利活动的,一般需要获得权利人授权,否则很可能构成侵权。二是对被模仿者缺乏必要的尊重,对他人形象或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也可能被追责。尤其是在当前各式各样的网络直播中,片面追逐流量、追求带货效果的情况大量存在,这些超出单纯娱乐动机的模仿行为,往往也是侵权风险的集中地。这些法律风险既需要主播们当心,也值得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予以高度重视。

  Cosplay走上街头,与近年来很多地方的“汉服热”有一定相似之处。扮成自己喜欢的明星、喜欢的角色、喜欢的样子,对年轻人来说是很好的释放压力和自我放松的方式。对街头模仿者来说,保持纯粹的“悦己性”,少一些营利、恶搞等“杂念”,是法律风险最小的“打开”方式。这样的Cosplay既可娱悦自己,又能成为装点现代都市的一道亮丽风景。但无论在Cosplay中还是“素颜”状态下,以下两点都不可忘记:一是在放飞自我的同时保持适当克制,二是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日报 柴春元)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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