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4-12-19 05:03:25 来源: sp2024121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视野宏阔、内容丰富,是一个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不仅为我们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由来问题

  从理论渊源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民主、列宁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毛泽东提出的人民民主的继承和创新、坚持和发展。

  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实现民主、发展民主的实践看,我们党从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引导人民为之进行不懈奋斗。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江西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建立以延安为中心、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抗日民主政权,成立边区政府,按照“三三制”原则,以参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接续努力,逐步确立并巩固了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

  从经济基础看,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国民经济的命脉始终牢牢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为人民当家作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同时,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的政治权力不是依据个人地位和财富关系分配的,而是由全体人民平等享有的;国家权力不是为资本服务的,而是为人民服务的。

  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看,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和法治的新向往新期盼,在与时俱进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民主政治理论、制度、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全面体现了“两个必然”、“两个充分彰显”、“两个完整”和“两个三者有机结合”。“两个必然”,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两个充分彰显”,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两个完整”,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两个三者有机结合”,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又“坚持把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起来”。

  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问题

  早在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全过程”问题,强调“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2019年11月2日,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的讲话中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民主,是因为党和国家所有的重大决策包括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这样的全过程产生的,这样的产生过程就具有全过程的意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文件起草,就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2023年11月27日,党中央发出通知,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部分干部群众意见。2024年5月7日,决定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专门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听取相关企业和专家学者意见。文件起草组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能吸收尽量吸收,作出221处修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次全会文件起草,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贯穿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就文件主题、框架、重要举措等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决定稿起草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什么强调“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的一段话,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其中的道理。总书记说,“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这就是说,如果人民只有选举权,选举后就没有其他任何参与权,这样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民主。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是贯通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把所有这些“全”叠加和整合在一起,就是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集大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性、广泛性问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性体现在:一是有完整的制度程序。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既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又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二是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的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我国完善的民主协商体系包括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通过不断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动协商民主形成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完整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实践,不仅有利于强化人民在国家现代化治理中的主体性,而且有利于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的有效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主要是指全体人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全体中国人民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享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既能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又能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并且都享有相应的民主权利。在我国,人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随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国人民享有权利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拓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对全体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以及二十大相继作出部署,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提出了改革任务,要求全党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部署,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也属于民主政治的高质量发展范畴。在推进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中国式现代化应该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这是因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能够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能够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能够通过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够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关于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贡献问题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要推动实现我们伟大祖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又要在推动民族复兴中实现中华文明的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向国内外庄严宣告:“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引领下,我国的现代化没有走西方老路,而是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没有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而是创造了中国式民主这样的政治文明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说,实践证明,中国式现代化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实践同样也证明,我们党通过百年探索和实践,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2022年11月,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时说:“自由、民主、人权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都符合各自的国情。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我们同样感到自豪。任何国家的民主制度都不可能至善至美,都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对双方存在的具体分歧,可以进行探讨,前提是平等交流。所谓‘民主对抗威权’不是当今世界的特点,更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总书记关于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关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深刻论述等,都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独特性、优越性、可行性的科学说明和系统阐述。

  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不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一段时间以来,西方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不断受到冲击,并进而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发展,创造新型的民主治理形式,不仅对本国的政治发展,更对人类的政治文明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 施芝鸿

  来源:《求是》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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