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4-09-09 02:30:04 来源: sp20240909

  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监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这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金融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尽快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已成当务之急。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要朝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方向,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针对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要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要注重相互补短板,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要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通过尽快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要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和有效的运行系统推进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持续提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必须处理好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关系。此前有不少地方的金融监管局和金融办挂同一块牌子,出现了“运动员”和“裁判员”一肩挑的情况。持续推动监管改革,需要将此前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边界模糊、职责交叉、管理重叠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完善。剥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一部分管理职能,有助于更好厘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事权边界,压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同时,一段时期以来,金融业混业经营快速发展,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金融混业经营态势加大了地方金融监管的风险防控和风险处置压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虽然高度重视相关监管工作,但整体上看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监管经验比较欠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短板也亟待补齐。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还要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好时度效。要防止因为化解风险引发风险外溢。要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坚持防早防小。要将金融监管工作放到金融改革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中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要注重持续优化制度供给,不断推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与时俱进完善审慎监管规则。将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着力抓住重点领域,尽快补上薄弱环节,全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经济日报 金观平)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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