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靳东”诈骗案 法院对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4-12-10 18:10:28 来源: sp20241210

   中新网 上海2月3日电 (记者 李姝徵)网上“交往”时间短的仅一周、长的近两年,60多岁的张阿姨和多名年龄相仿的阿姨都被“东弟”骗了钱。

  记者3日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并依法对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并依法对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张阿姨是演员靳东忠实的“阿姨粉”。2021年10月,张阿姨被拉入了名为“靳东明星”的粉丝群。从2022年2月开始,张阿姨就在群里不断给一个叫“靳东”的用户充值打赏。不久后,“靳东”就以恋爱的名义加上了张阿姨的微信,从每天三顿饭的问候,到深夜跟“姐姐”聊家常,张阿姨逐渐在“偶像”的一声声嘘寒问暖中沦陷,先后向其转账近20万元,直至儿子发现后报警,张阿姨仍不愿相信自己的“偶像”会是儿子口中的“诈骗犯”。

  然而张阿姨的经历并不是个例,这背后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被告人王某某就是这个犯罪团伙的首脑。

  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王某某陆续招募被告人高某某、蔡某某、李某某、陈某甲、林某、林某某、陈某乙等人担任业务员,实施诈骗活动。

  所有业务员受王某某的指使,在抖音以及快手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假冒“靳东”等明星或名人的视频或音频,吸引中老年妇女,骗取对方信任,随后以上述假冒的明星或名人身份与被害人在微信平台上开展网聊、网恋,诱导被害人与“明星”建立情感联系,最后以投资、公益、应援、网购、恋爱等各种理由索要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31万余元。

  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其他7名被告人假冒身份,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7名被告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8名被告人均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并预缴了罚金,有一定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蔡某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完)

【编辑:黄钰涵】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