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非法“初选案” 14名被告罪成

发布时间:2024-09-07 09:38:55 来源: sp20240907

   中新社 香港5月30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47人早前涉嫌组织及参与非法“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有16名被告拒不认罪。经过审讯,香港高等法院30日裁决,当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

  16名不认罪的被告,包括林卓廷、梁国雄、陈志全、黄碧云等,当中14人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根据判词,控方案情主要指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16名被告与其他人士达成协议参与一项谋划,以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或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非法“初选案”的目的是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运用香港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法官表示,香港基本法规定议员集体肩负宪制责任,在需要时依据利弊去审核和通过财政预算案。“无区别地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具有严重破坏特区政府或行政长官权力和权威的意图。法庭认定“无区别否决”属非法行为,裁定1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另有2名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向法庭提出上诉申请。

  同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各被告不同程度参与案件,显示他们目无法纪,以身试法,今日的裁决对他们是当头棒喝,让他们知道有关行为是错误且犯法的。

  香港警方2021年1月采取行动拘捕50余人,他们涉嫌组织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早前,已有31名被告认罪,包括戴耀廷、黄之锋、胡志伟等。(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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