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12-13 12:39:21 来源: sp202412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对新时代依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

  1.有法可依,以法治手段推进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不是凭空而出,而是循序渐进、有章可循的。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内容,颁布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重要举措。此前,《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制度化保障。我国也已实施一系列与爱国主义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如国旗法、英烈保护法、国歌法、国徽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都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立法工作做了充分的法律准备。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以法治手段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将极大促进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发展,切实提升爱国主义教育质量,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法律彰显。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首先,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建设爱国主义教育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下,制定完善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助于巩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激发全体人民爱国信仰。其次,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依法治国治理方略的具体展现。我国爱国主义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充分、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法律准绳,让爱国主义教育具有更强的规范性、稳定性,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上升到法律责任的高度。全面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有效保障了爱国主义教育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法律保障。爱国是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有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精神,凝聚磅礴力量,激发爱国热情,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2.深学细悟,全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

  爱国主义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本培元、凝心聚魂的必然要求。全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在特性,有助于多维度、多层次、全方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深入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全局性。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构建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从国家层面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一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彰显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对“新时代开展什么样的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题作出的法律回应,丰富发展了爱国主义的学理内涵,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立法形式明确爱国主义就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另一方面,对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强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明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是全体人民,要贯穿国民教育体系全过程;明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整体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系统性。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持续深化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律性认识,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格局,坚持系统思维,从完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分工、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从上到下各级主体责任,形成党政共管、上下齐抓、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基本格局,使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出前所未有的最大化、整体化、全面化的效果。爱国主义教育法对爱国主义教育各要素、各环节、各步骤进行了优化升级、耦合联动,立足新形式、结合新特点,为爱国主义教育迈向新高度、取得新成效提供法治保障。

  深切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践性。爱国主义教育法汲取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经验,进一步将爱国主义教育具体化、目标化。爱国主义教育法在充分把握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内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了爱国主义的教育对象,对加强未成年人、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爱国主义教育法针对不同教育对象,设计了相应的活动形式,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仪式礼仪、校园文化建设、业务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体育活动中,将爱国精神转化为爱国行动。

  3.久久为功,让爱国主义扎根每个人心中

  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事关爱国主义精神能否深深扎根每个人的心中,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能否顺利实现。扎实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行稳致远,需要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

  培育爱国主义教育法治观念。爱国主义教育既具有道德属性,又具有法律属性。要以法律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宣传宣讲,全面阐释蕴含其中的爱国主义精神,站在法治的高度弄清楚爱国主义的内涵,引导人们把朴素的爱国情感上升为庄严的法律义务。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通过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举措,厚植人们的爱国情怀,推动全社会理性爱国、依法爱国。

  营造爱国主义教育良好社会氛围。拳拳爱国心,殷殷报国情。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要牢牢把握主导权、主动权,更好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都市类报刊和新媒体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宣传,形成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强大声势。统筹用好户外大屏、移动显示屏、宣传栏、海报栏等公共信息传播平台,广泛传播爱国主义主题微视频、微电影和公益广告,让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推动爱国主义精神成为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式。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紧扣新时代,把握新时代内涵。要善用新渠道、新方式、新话语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形式和内容创新。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接地气、有人气的爱国主义教育。结合“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体验、实地参观、研学旅行等多种方式,拓宽爱国主义教育渠道,让人们在实践中深化思想认识。鼓励创作爱国主义主题的文化精品和融媒体产品,在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动漫、音视频等各类创作中,鲜明价值导向,让广大群众在接受文化熏陶中升华爱国情感。(光明日报)

  (作者:邢国忠、屈靓雅,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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