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心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4-12-06 19:03:02 来源: sp20241206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题:有信心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新华社记者高敬

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在国务院新闻办1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有信心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

刘炳江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是我国继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的第三个“大气十条”,明确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他表示,本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PM2.5改善为主线,明确PM2.5的下降目标;坚持系统治污,大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尤其交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量化指标最多,突出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联防联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由“2+26”城市调整为“2+36”城市,长三角与京津冀协同打通,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

刘炳江说,今年以来,我国空气质量有所波动,这既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因素,也有气候条件影响,反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重点区域有所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至“2+36”城市

行动计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但与此前相比,所涉及的城市范围有所调整。

2013年“大气十条”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47个城市划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共80个城市。

刘炳江介绍,此次行动计划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调整为82个。其中,长三角南部的城市PM2.5基本稳定达标,不再列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四省交界地区城市PM2.5浓度较高,成为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因此将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更有利于开展大范围的区域联防联控,调整后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扩为“2+36”城市。

此外,行动计划也调整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部分城市,使一个省份只在一个重点区域内。

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量化指标多

此次印发的行动计划部署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其中一大亮点是更加突出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多项量化指标,如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刘炳江说,对重污染天气的监测显示,氮氧化物是拉动PM2.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近年来,我国运输结构调整卓有成效,“公转铁”工作进展明显,铁路运输量连续6年增长;推广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零排放移动源推广有进展;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近4000万辆,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提高;机场、港口码头非道路机械电动化大规模推进。

他介绍,下一步,货运结构调整更加聚焦关键领域,包括煤炭、重点行业、港口等领域。机动车清洁发展更加强调新能源化,抓好公共领域车辆和重型货车两个重点,促进清洁化水平大幅度提高,要求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同时,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成品油质量更加突出全链条监管,有关部门对油品的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六个环节”开展监管,使油品质量得到保证。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