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药贩子“高价收药”,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

发布时间:2024-12-14 10:39:24 来源: sp20241214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步扩展,特别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稳步推进,参保人员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

  然而,这些政策带来实惠和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国家医保局提醒,不要因贪图小利成为药贩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影响用药安全

  眼下,有患者认为,医保政策好、特殊病报销比例高,自费10元就可以开出总价100多元的药,即便以50元的价格卖出去,还有得赚;有患者病情轻微,却向医生描述病情严重,要求按上限用药量开药,吃1份卖3份;还有些人,药开多了或快到期了,正好有人高价收,干脆卖了,赚点小钱。

  事实上,“回流药”危害不小。国家医保局发现,有的药贩子往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以假乱真;因药品有效期不直接印在药片上,有药贩子把临期或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张冠李戴;还有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常常混淆剂量规格、药品种类……

  如患者不慎服用这些假药、过期药和“错药”,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回流药”的存在,使得药品包装量越来越小,医生不敢开大量的药,正常购销的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最严重的是,经过药贩子的‘黑手’,参保人的用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参与销售“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获取药品后,转卖给药贩子,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导致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不法分子啃食。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针对药贩子,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下简称“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两高一部”在前不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

  倒卖医保药品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部署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据悉,医保部门将通过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加强对相关疑点问题的筛查分析,实现精准打击。同时,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开的药也都有扫码记录,有助于线索核查和监管。

  浙江省金华市医保局曾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血友病人胡某良医保数据异常,经深入调查,发现胡某良持多人医保码,在多家医院虚开血友病治疗药物百因止,后在血友病群发布卖药广告,将药物以一折至两折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最终,胡某良被判处10年6个月,其妻协助开药、寄药,也难逃法律制裁。

  每个人都有守护自己健康的权利,更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国家医保局呼吁,不要向药贩子卖药。建议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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