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不着的电子合同 躲不开的坑

发布时间:2024-09-11 23:19:25 来源: sp20240911

  近年来,随着电子合同的兴起,不少擅长使用各类App、眼神清楚、具备法律常识的年轻人,也常常面临签订电子合同“踩坑”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的窘境。

  仅以上海市12345市民热线向记者提供的数据为例,今年8月1日至9月12日,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有关某品牌租房平台“违约”“电子合同”“自动扣款”3个关键词方面的市民投诉就有83件。

  ——————————

  原本只是想在租房平台上换一套两居室公寓,上海的张女士却让自己掉进一个不大不小的“陷阱”里。

  她是某租房平台的老客户,和同事在上海市闵行区与他人合租了一套5居室公寓中的两间房。最近,她和同事想把这两间房换租成一套两居室公寓,却因“管家未告知就签订了电子合同”,被平台收取了相当于51天租金的违约金。

  上海市奉贤区的周女士也在想办法维权。她通过某同城服务平台购买了2700元“钟点工全年包换”年卡,并找到了一位钟点工,如今,这位钟点工工作一个月后就不见了,与她联系的客服也不回微信、不接电话,当时签订的电子合同也找不到了。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随着电子合同的兴起,不少擅长使用各类App、眼神清楚、具备法律常识的年轻人,也常常面临签订电子合同“踩坑”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的窘境。

  仅以上海市12345市民热线向记者提供的数据为例,今年8月1日至9月12日,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有关某品牌租房平台“违约”“电子合同”“自动扣款”3个关键词方面的市民投诉就有83件。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众多消费者投诉“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电子合同”的案例。这些人大多面临支付违约赔偿金等窘境。

  App上点几下,违约金自动“找上门”

  最初,吸引张女士换租的是租房平台推出的“免费换租”政策。即可以将客户名下一套合租房换租为整租房,不收取违约金。张女士在该平台有两个租赁订单,其中一个可以免费换租,另一个与平台管家协商,可以通过App申请“在线转租”。如果该订单在15天内找到新的租户,就不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找不到新租户,张女士最多按原计划支付45天的违约金。

  然而,申请“在线转租”后的第12天后,张女士无意间在App上点击了“转为退租”按钮。这时,App开始“自动计价”了。她的违约金包括一个月房租,加上12天“在线转租期”租金,再加上15天未提前告知违约金,共计57天房租。

  管家后来告诉她,在App的相关页面上,“转为退租”按钮旁边还有“不再转租直接退租”这一选项,选择后者,张女士就不会再被收取12天“在线转租期”租金。

  但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点击“转为退租”后App直接跳出了违约金数额,且不能再退出返回原界面重新操作。“操作失误不可以返回原页面,直接就计价了。”多次维权后,她还是支付了相当于51天房租的违约金。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在上海市12345热线中,“自动扣除违约金”是消费者针对该平台投诉最多的一项。上海的一位房东和她的租客均遇到了这类问题,他们在与租房平台签约时,未被管家告知提前退租需要支付违约金等事项,“签订电子合同,什么都没有告知,就让签”。退租时,两家都被扣除了一个月租金。

  在同一租房平台上,一位房东在收到房租后才发现,自己欠下该平台一笔13万余元的房屋装修款,现在每月要向平台支付2238元装修费,以及442元管理费。如今,她的一套位于上海浦东的一室一厅房产,每月只能收到2600元租金,而同一小区相似房型的租金约为5500元。

  她与该平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里约定了这笔装修款,但这位房东称,自己是在完全不知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在该租房平台门店内被“管家”引导使用手机现场签订电子合同的。记者查询发现,这份合同多达41页,“让我拿个手机一直往下划,啥也没说,就划到最后签了个字”。

  签完电子合同,客服和合同都消失了

  记者注意到,上海市相关部门针对12345上的有关电子合同的投诉,大多都以“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作为回复。

  但是,当周女士想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时候,她面临的难题是,打开原来的电子合同链接页面显示“超出安全期限,短信链接已失效”。

  目前,周女士只能在聊天记录里找到一张电子合同最后一页签字页的图片,“上面只有我的签名,是我多次索要合同后,这个客服发给我的一个截图,上面一点合同内容也没有”。

  她记得,自己当时通过某家政服务平台请钟点工的时候,客服承诺,只需要一次性支付一笔2700元的服务年费,就可以享受“钟点工全年包换”的服务。这笔费用,比周女士平时找钟点工支付的中介费贵了1000多元。支付宝付款记录显示,周女士把这笔钱打给了该平台。

  上述客服上门向周女士详解了服务内容等,但他却没把纸质版合同带给周女士,而是给了她一个“家政加”的链接,并在周女士家中指导她通过该链接完成了电子合同的签署。“他就告诉我,所有他讲给我听的合同内容都在电子合同上了,叫我直接签字。”周女士说。

  周女士去年11月付费,而这名钟点工工作一个月后,就离职了。此后,周女士多次催促平台为其另行推荐钟点工无果,“每次问,都说正在找”。今年3月开始,这名客服开启了“微信不回、电话不接”的模式,“给他打了10多个电话,都不理”。

  律师提醒:口头承诺都不算数,要看清电子合同

  记者注意到,有关这种电子合同签约过程中,消费者或当事人的投诉几乎都集中在“未被事先告知合同内容”和“找不到电子合同”上。

  然而,目前很多平台都在使用“电子合同”。一些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本身,就为消费者后续维权带来隐患。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衡告诉记者,一般的纸质合同至少是A4纸大小,而电子合同通常只有手机屏幕大小,这给合同相对方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带来挑战,“一份几十页的合同,即便是打印出来,不是专业律师也很难逐字逐条看下来,何况是一个普通人面对电子合同”。

  他指出,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故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明晰合同中的约定,尤其是数字、金额等重要细节。

  但大多数用户,不太懂得如何针对“构成欺诈”的问题进行取证。张衡说,绝大部分个人缔约方在合同签署前,没有对缔约过程保留证据的意识,在发现自己可能受到欺诈后,也很难重新固定证据,因此很多人都面临“举证难”的问题,要么认亏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解除合同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这种情况在涉及电子合同时更甚,很多人在签署电子合同时,往往是在对方业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屏幕上点几下按钮,就完成了合同的签署。

  张衡提醒,每个人签约都要慎重对待,“没看清,不签字;没看懂,不签字”。他建议,当事人对合同签约过程进行存证,有疑问的,要让对方解释清楚合同的意思。签署电子合同后,要保存好文件,以便未来维权时举证。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付子豪】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