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各级法院应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出裁判

发布时间:2024-09-19 23:35:19 来源: sp20240919

   中新社 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7日对外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其中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最高法同时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的,可以将类似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作为本案裁判考量、理由参引,但不作为裁判依据。

  此外,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法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收录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法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入库案例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五种类型。

  今年2月,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当时入库案例已达3711件,刑事案例、民事案例分别占比39.15%、44.27%,基本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案例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最新发布的工作规程也对参考案例的出库、替换、修改完善等作出规定。(完) 【编辑:李岩】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