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警惕“新形象工程”披上新伪装

发布时间:2024-09-18 11:32:13 来源: sp20240918

中部某县级市的党政大楼,墙面清洗、大理石墙面铺设、室内吊顶等项目的装修改造总投资905.93万元;东部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预算资金达800余万元;北方某大学新建大门,相关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核定785.16万元,校区主大门及门房核定376.63万元……

近日,据《半月谈》报道,有些单位热衷于装点门面、大搞装修,新建设施使用率不高,将大量资金花在“刀面上”。这一现象,与中央提出的“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要求不符,必须引起警惕、加以防范。

乱花钱、花大钱的不良风气,何以出现?有基层干部表示,一些地方着力打造区域样板、示范性工程,修建展厅、装修考究,向上级、“外人”展示。这些在资金使用上形式隐蔽、名目巧立、华而不实的项目,不仅浪费各类资源,还对一个地方的长期的、健康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被称为“新形象工程”。有关部门对此做了画像,如“为人民谋福祉”为幌子,大肆建设“市民之家”“文体展馆”等所谓的“民生工程”;以“城市发展”作掩护,盲目跟风引进一些看似“高大上”的文旅、论坛、数字化项目;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在党建、“创城”等领域设展厅、刷标语、做牌匾。这类“新形象工程”,“作秀”多、“做事”少,“造势”多、“造福”少。可以说,无论在形式、载体上表现出新或旧的样子,都是形象工程,都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因此,治理背后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关键。

对于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我们始终坚持一严到底、纵深推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明确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这彰显了我们党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和态度。

从根本上说,只有矫正了政绩观,才能治好作风病。一些工程项目,到底该不该上马、以何种规模展开,主要取决于是为百姓谋福祉,还是为个人谋利益。这当然检验着一个地方、一些干部的政绩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把民生工程用于民生保障,把为民造福的钱花在刀刃上,才是走正途、行大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广大党员干部理应做到苦干实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又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是多元化、多层次的,而财力、资源往往是有限的。越是如此,越应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莫让“新政绩工程”挤占民生工程的资源。少一些一时之功、一时之名,多一些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就能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中留下好名声、好口碑。

(责编:孟哲、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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