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非法“初选案” 14名被告罪成

发布时间:2024-11-06 02:38:38 来源: sp20241106

   中新社 香港5月30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47人早前涉嫌组织及参与非法“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有16名被告拒不认罪。经过审讯,香港高等法院30日裁决,当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

  16名不认罪的被告,包括林卓廷、梁国雄、陈志全、黄碧云等,当中14人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根据判词,控方案情主要指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16名被告与其他人士达成协议参与一项谋划,以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或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非法“初选案”的目的是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运用香港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法官表示,香港基本法规定议员集体肩负宪制责任,在需要时依据利弊去审核和通过财政预算案。“无区别地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具有严重破坏特区政府或行政长官权力和权威的意图。法庭认定“无区别否决”属非法行为,裁定1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

  另有2名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向法庭提出上诉申请。

  同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各被告不同程度参与案件,显示他们目无法纪,以身试法,今日的裁决对他们是当头棒喝,让他们知道有关行为是错误且犯法的。

  香港警方2021年1月采取行动拘捕50余人,他们涉嫌组织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早前,已有31名被告认罪,包括戴耀廷、黄之锋、胡志伟等。(完) 【编辑:田博群】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