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毕业生的劳动法律知识十问十答

发布时间:2024-12-06 18:00:46 来源: sp20241206

  本报记者 梁成栋

  高校毕业生在寻求就业机会的过程中,大多需要经过实习期、应聘面试、录用试用等各个阶段,最终开启职业生涯。初入职场,如果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相信可以帮助毕业生们更好地步入社会。

  实习要不要签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实习证明?三方协议有何效力?落户协议又有何效力?本期【你问我答】,由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丽娜、律师孙焕然为广大毕业生分享融入职场前的各个环节涉及的法律知识,并提醒其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问:实习要不要签订实习协议?

  答: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习关系构成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实习协议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如果双方没有强烈意愿签订实习协议的,在校学生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口头协商相关权利义务。

  如果要签订实习协议,可以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以下事项:我的实习时间是多长?我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可以在这段时间实习,贵单位是否能接受?请问一下我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是哪些……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内容,实习学生可以大胆拒绝。

  问:实习生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实习证明?

  答:开具实习证明,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有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才有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劳动者持离职证明寻找下一份工作。

  实习生是否可以获得实习证明,不影响其就业权利或职业发展。因此,用人单位并没有法定义务为实习生开具实习证明。当然,有些情况下,实习证明对于在校生有一定的价值和用途,那么实习生应当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是否可以获得实习证明,以及获得实习证明需要自身达成的任务、实习期限等条件。

  问:实习期间是否要遵守与实习单位的实习约定?

  答:实习期间应当遵守与实习单位之间就实习期间各项要求的约定,但这里的“应当”也可以理解为法律规定中的“可以”,因为实习期间的协议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靠协商约定来确定,较少涉及法律强制性规定。

  但是,每个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下,都需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实习期间实习生需要遵守用人单位对于一般劳动者的劳动纪律要求,不能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如果约定了实习期限,就要提前考虑好是否能满足这个期限,不能满足的话应当实事求是地与实习单位沟通。同时,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问:实习期间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答:实习期间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让用人单位为实习生投保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意外事故投保商业保险,那么这就给实习生增加了一份保障,也给用人单位化解了一部分风险。

  从人身安全自我保护的角度来看,实习生也应当关注自身生命健康安全,至少应当注意:一是把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单位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告知监护人(父母)和老师;二是尽可能签订实习协议,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如果有对自身不利的,可以要求单位修改;三是注意遵守诚信原则和底线,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时间。

  问:以就业留用为目的的实习能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答:一般情况下,依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非毕业年级期间以勤工助学等为目的实习,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关于工资、工时等权益保障规定。

  实践中,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应当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对于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用人单位知晓该毕业生即将毕业就业的情况,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持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亦对该毕业生实施劳动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构成劳动关系。

  问:实习期间是否应当获得实习报酬?

  答:不同于劳动关系项下的劳动报酬,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实习学生实习报酬,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在实习协议中约定,或者口头约定。有没有报酬以及报酬的标准并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就业留用为目的的实习,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则应当注意实习期间的工资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问: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协议有何种效力?

  答:三方协议又称为三方就业协议,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可见,就业协议签订的背景是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是就双方达成就业意向作出的约定。就业协议书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系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应信守承诺,如发生违约行为,应当受到该协议书内容的约束。

  问:毕业生为获得北京户口签订的落户协议具有何种效力?

  答:就北京市而言,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落户协议中,可以约定在毕业生违反户口服务期限的情况下,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规定,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问:毕业后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能产生哪些后果?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在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就具备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问: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期限一般不能延长。

  同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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