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慢充”可能是洗钱!充话费会构成“共犯”被追责吗?丨国是说法

发布时间:2025-01-09 16:53:04 来源: sp20250109

  文/赵斌

  “72小时到账,90元充值话费100元。”

  网上随处可见的优惠充话费,有的暗藏犯罪陷阱。

  近日警方提示,洗钱犯罪团伙以“话费慢充”、优惠充话费的方式,为境外赌诈集团洗钱。对普通用户而言,一旦通过这种方式充话费,成为犯罪团伙洗钱的工具,极有可能面临风险。

  上述情况可能带来哪些风险?普通用户会被牵连成“共犯”吗?

  “慢充”背后的复杂犯罪逻辑

  2023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特大境外赌博网站转移资金案,认定一专门负责话费充值公司的3位相关负责人构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至有期徒刑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

  另外,提供银行卡以及兑换虚拟币等相关人员也被刑事追责。据了解,有6亿余元赌资在该案中通过某话费公司账户“洗白”。

  在2020年至2021年间,某境外赌博集团在境内招募郑某某等人,先以各种方法获取了多家空壳公司账户、U盾等然后再假借话费充值公司的名义与真正的话费公司进行合作,凭借高额“返点”来获取大量充值话费订单。

  当赌客在赌博网投注后,话费公司当天接到的充值订单会通过专门技术与赌博投注订单实现“错配”,赌客成功扫码支付话费订单后,即可参赌。赌资成了普通用户充值的话费,而用户支付的话费充值资金,流入到赌博集团支配的空壳公司账户,再经多道复杂环节,最终以虚拟币等形式流转至境外。

  据办案人员透露,该案层级复杂、关系交织、分工明确,资金流转涉及多道环节,如“供卡”“银行对公账号开设”“U盾等快递代收交付”“话费错配”“虚拟币置换”等,涉案资金通过不同账户层层转移。

  据国是君了解,不仅是充话费,加油卡、电费等都有类似“慢充”。近期在一些平台上,还能看见声称慢充电话费和电费的消息,尝试充值后便没了消息,再也联系不上,投诉后平台上也仅是显示“已对该用户关注”等信息。

直播平台上的慢充话费、电费链接截屏。直播平台上的慢充话费、电费链接截屏。

  曾在北京市公安机关有10年办案经验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邱跃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通过这种“慢充”,违法人员交易过程有可能突然“隐身”或携款“跑路”。赌客获知用户个人信息后,也有可能进行电话骚扰甚至用作其他犯罪所用,建议广大用户还是从官方正规渠道充值。

  去年“帮信罪”14.7万人被起诉

  据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电诈网赌,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4.7万人、网络赌博犯罪1.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6.9%、13%和5.3%。

  近几年,网络电诈以及相关的“帮信罪”和“洗钱罪”已然成为刑事案件高发的“重灾区”。

  同样是承担把赃款由“黑”转“白”的犯罪行为,为什么还分“帮信罪”和“洗钱罪”?二者有哪些区别和共同点?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帮信罪是一个新罪名,于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同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洗钱罪是个‘老罪名’,”肖怡说,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洗钱罪也包括为金融诈骗犯罪提供资金转换“洗白”的行为,为什么还要再新设一个帮信罪呢?

  肖怡表示,设立帮信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催生的各种新型犯罪活动,尤其是更加有效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财产类犯罪。

  帮信罪与洗钱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呢?

  邱跃表示,两个罪名共同点是:同样都对涉案资金进行转换洗白或转到海外等。区别在于:洗钱罪是指犯罪行为结束后,针对犯罪所获赃款进行转换“洗白”等行为。如果一个诈骗犯罪团伙,共谋犯罪、各有分工,专门负责洗钱的则构成诈骗罪额度共犯,而并非洗钱罪。

  帮信罪也是在电诈等网络犯罪过程中的一环,而不是犯罪结束后再对赃款进行处理,所以按洗钱罪来认定是不准确的。

  不知者“罪”还是“不罪”?

  上网“慢充话费”而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

  邱跃表示,要看具体情形。构成刑事犯罪首先有一条是明知或应知,即主客观的统一。

  洗钱罪不属于数额犯,没有起刑数额限制,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是明知充话费就是为犯罪洗钱,而贪图省钱甚至利益而继续选择参与充值,则有构罪入刑的可能性存在。

  包括涉帮信罪的犯罪分子所设立的话费充值端口,如果充值也是明知而继续参与充值,同样有可能构成犯罪,但帮信罪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起刑点有数额限制。

  同时,优惠或者获利的数额也非常关键。

  邱跃说,一般作为客户选择充话费,优惠10%左右一般都在合理范围,认定为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如果有人发出大额充值或者代理充话费的大量订单,给予高额返点或回扣等收益,这就属于超出常理,往往会被认定为明知、应知。在这种情况下,再选择继续参与,则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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