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们从立案开始就能感受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4-09-19 12:11:39 来源: sp20240919

  据12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目前,针对立案工作不规范问题,最高法正在起草《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范》,对材料接收、一次性补正告知、形式审核要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办理、窗口行为规范等群众反映较多的不规范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提升立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针对一些地方立案不规范的问题,最高法拟出台工作规范,强化不立案投诉对下督办机制,不仅有利于法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而且有利于加强对公民的诉权保障,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

  我国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法院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现场立案、掌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立案等立体化便民立案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然而,个别法院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过程中存在跑偏走样的情况。

  比如,一些地方法院对立案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存在立案窗口接收诉状材料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不属于本院管辖为由推诿立案、对于新类型案件审核标准较为严苛等。

  一些地方法院有案不立,推诿迟延立案,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有的是受业绩考核影响,为追求高结案率而在年底限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有的因为“案多人少”,不愿意增加工作量,于是拉长立案时限;有的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衙门意识”作怪。

  近年来,最高法通过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每日下发督办通报,由地方法院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反馈办理结果等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纠偏,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法院通过与其他机关联动,协助当事人查询、补全必要立案信息和条件;一些地方法院通过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调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有案不立的问题。

  有案不立、推诿立案,尽管理由不一、程度不同,但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一方面,这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时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共识,有案不立与此严重相悖。另一方面,这会影响对诉权的保障。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有案不立事实上侵害了人们的起诉权。司法审判是定分止争的最后环节,如果一些当事人连案件都立不上,司法如何能够有效化解纠纷,从而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通过出台立案窗口工作规范,将审判流程管理职能延伸至接收起诉材料阶段,推动建立立案全周期监管机制,实现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开始的全周期监管、全流程跟踪,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法院不立案问题动态监督——这样的措施,既是优化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的有力举措,也是维护公民诉讼的重要保障。期待相关工作规范早日出台,尽快化解现实中的问题,让人们从立案开始就能感受到司法为民。

  郑理(来源:工人日报)

郑理 【编辑:叶攀】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