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乱港分子周庭未依时报到弃保潜逃 香港警方表示将全力追捕

发布时间:2024-10-14 03:20:08 来源: sp20241014

   中新网 12月29日电 据香港“点新闻”报道,因涉嫌违反“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的反中乱港分子周庭,公然于社交媒体表示将弃保潜逃,罔顾法纪。香港警方28日表示,周庭并没有依照警方指明的时间(即28日)到警署报到,违反保释条件。警方严厉谴责这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并会全力依法追捕。

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右)、周庭(左)及林朗彦(中)资料图。
中新社
记者 张炜 摄   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右)、周庭(左)及林朗彦(中)资料图。 中新社 记者 张炜 摄

  警方表示,危害国家安全是极度严重的罪行,警方会追究到底,指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潜逃离港就可以逃避刑责,逃犯除非自首,否则会被终身追捕。

  早前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考虑保释条件并非“铁板一块”,如被捕人以学业、住户搬迁为由而申请修改保释条件。他指出,周庭声称海外升学,会回港报到,如果不履行承诺就是“讲大话”、“诚信破产”,相信问题出在她身上。

  据此前报道,周庭今年拿到加拿大一所大学录取后,向警方国安处提出申请。最后在9月拿到护照,离港赴加拿大多伦多升学。

  被捕者保释候查期间须定期向警方报到,但周庭此前在帖文中称“我决定,不回去报到了,也大概一辈子不会回去了”。

  周庭今年27岁,2020年入狱前活跃于一些非法的政治运动。2020年12月2日,周庭因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判囚10个月。

  根据香港国安法,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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