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取消营运车辆、摩托车使用一定年限后强制报废”建议

发布时间:2024-12-23 01:46:31 来源: sp20241223

   中新网 9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网民建议“取消营运车辆、摩托车使用一定年限后强制报废”,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对此进行了回答。

  来自河北石家庄的网民“郭*江”说:现在汽车制造工艺比以前有很大提升,有些营运车辆即使到了强制报废年限,整体车况依然良好。现在国内实行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强制报废就是浪费资源,人为造成二次污染。建议车辆只要通过安全检测,就可以继续使用。

  来自江苏南京的网民“哈哈”说:摩托车使用13年后强制报废,不利于摩托车工业的发展,也降低了消费者对摩托车的消费欲望。建议取消摩托车使用13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刺激摩托车企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刺激消费。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回复称,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强环境保护,2012年,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出了包括营运车辆、摩托车等在内的机动车报废管理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汽车和摩托车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改善,对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机动车技术状况、使用强度、安全需要、节能环保、扩大消费等因素,综合社会公众、行业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研究确定机动车报废的科学合理标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叶攀】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