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导向”系统推进矿井水保护利用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27 21:20:58 来源: sp20240927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记者许维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利用率不断提升,其中黄河流域力争达到68%以上,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全过程污染控制与循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章丽萍表示,《指导意见》坚持“四个导向”,从矿井水源头保护、矿井水分质分级处理、矿井水分质供水梯级利用、体制机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全面系统地指导和推进我国矿井水利用和保护,促进能源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中提出,近年来,我国矿井水保护和利用能力不断提升,利用量持续增长,但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统计底数不清晰、政策标准不完善、技术装备不完备、保护利用不充分等挑战。

“《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推进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章丽萍表示,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绿色开采及提升矿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的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全链条的保护利用举措,这些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全面推进矿井水保护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章丽萍介绍,我国煤炭资源和煤炭产区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和西南,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方式、矿井涌水量及水质等存在较大差异。对此,《指导意见》提出在华北型煤田、西北-东北煤田、西南煤田因地制宜地选择注浆加固、封堵、帷幕截流、透水天窗、地面落水洞回填、科学控制疏放等治理工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智慧矿山建设是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矿山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保障。

章丽萍表示,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坚持创新导向,强化科技支撑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例如,《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矿井水处理信息化监测、自动加药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信息化技术的创新,将推动解决矿井水处理加药粗放、人工劳动强度大、排泥不及时等问题,可真正做到矿井水处理全过程无人值守,达到智慧矿山建设要求。

“《指导意见》还坚持市场导向,多举措共促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章丽萍表示,我国矿井水资源化和市场化发展过程中需要政策引导,《指导意见》提出了健全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市场机制,如矿井水供需方自主协商定价、矿井水纳入用水权交易、鼓励多元化的资金投入等。

“矿井水是重要的非常规水资源,推进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缓解水资源矛盾、促进矿区及周边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章丽萍表示,《指导意见》将对系统推进矿井水源头保护、分类处理与高效利用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实习生张艺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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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曦、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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