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发布时间:2024-11-13 15:31:42 来源: sp20241113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力引领保障新征程开局起步”,“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害群之马,原指暴躁失控、肆意伤害马群的马,常用来指无所顾忌、危害集体和社会的人。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以“害群之马”比喻那些丧失原则、违纪破法的党员、干部,指出要将其“坚决清除”“常态化清除”,强调了我们党刀刃向内,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善除害者察其本”。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件显示,腐败问题往往始于个别害群之马甚至是“头马”滥用公权力。当出现害群之马而未及时有效加以羁束,“害马”就会得到纵容,马群中其他的“马”就会被传染,甚至导致“劣马驱逐良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严肃查处和精准清除了一大批害群之马,推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害群之马的存量尚未彻底清除、增量仍在发生。例如,有的党员、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问题;有的罹患信马由缰的“政绩冲动症”,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有的马放南山、骑曹不记马,甚至追求肥马轻裘、声色犬马;有的披上“新马甲”,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又如,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最终马失前蹄、身陷囹圄。凡此种种现象,都表明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对害群之马必须“恶者辄去,毋令败群”。

  “善理疾者绝其源”。清除害群之马,防止养痈遗患,迫切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是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给肆无忌惮者下马威。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让腐败分子永无藏身之地。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迫使“病马”及早收手、收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二是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形成查处腐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治理的良性循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以全周期理念在各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深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督质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刚性约束,紧盯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作为“治吏之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严之又严的管理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防止“害群之马”变成“害马之群”。三是着力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心存侥幸者悬崖勒马。害群之马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源还是思想“总开关”出了问题。因此,必须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思想上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当前,应抓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正面引导和警示震慑相结合,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真正养成“不想腐”的自觉。

(责编:牛镛、岳弘彬)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