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快递上门,并非“万事大吉”

发布时间:2024-09-19 00:44:49 来源: sp20240919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报今日A2版)

  近几年来,快递业的发展速度迅猛,相关方面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还有《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和《快递循环包装箱》等5项国家标准。此前,一些地方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如去年3月施行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当下,有的快递企业坚持将快递送货上门,有的直接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认可送货上门的用户认为,快递企业的服务行为规范、安全、方便。对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的行为,也有用户认为很方便,毕竟解决了上班后家中没有人接收快递的情况。这些反映出快递企业对用户需求存在众口难调的困境。

  此次快递新规,对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送货上门问题,有了统一的规范。众所周知,快递是否送货上门是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门卫自提、菜鸟驿站、便利店代收点、智能快递柜等多途径并存,反映了快递企业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用户同意与否,成了快递企业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之一。新规实行之后,近年来令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的“送货上门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不过,新规实施后,不论消费者驾驶车辆,还是在不方便接听电话的工作时间等,快递人员以电话方式征求消费者意见,都可能对消费者形成一定影响。这对熟悉消费者的快递投递员而言,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可对新投递员或陌生消费者来说,应不应该“送货上门”,什么时间“送货上门”,以及应不应该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什么时间与消费者联系,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却是个新难题。毕竟,快递企业就快递投放频繁联系消费者,除了影响消费者的情绪,也会加大快递员的工作量,快递员按新规服务导致快递投递成本上升,最终也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事实上,快递企业很多,消费者变动频繁,消费者想法或者需求不一,都使快递新规的落地存在一定“悬念”。基于此,各方应及时反馈新规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并进一步探索新服务模式,推动快递相关规定的完善。 卞广春(扬子晚报)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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