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 | “无主”石砖砸伤重庆孕妇,到底该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10-09 11:18:17 来源: sp20241009

  文/赵斌

  4月15日,一位孕妇在重庆3号线一地铁站被脱落的石砖砸中,住进重症监护室。

  4月17日,受伤孕妇的哥哥向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透露,伤者还在重症监护室救治,目前尚未苏醒,医院已下病危通知书,腹中胎儿未能保住。

  据报道,有多家媒体分别致电重庆轨道交通部门和事发地附近的永辉超市,还有对事发地存在负有管理权可能性的万达广场方面,均收到“不归我管”的回复。

  公共场合被坠物伤害,遇到此类情况,如何确认责任人?

  肇事设施权属如何认定?

  据媒体记者现场探查发现,事发地电梯部位已经被围挡围住,在孕妇被砸位置周围八九米范围内都可见掉落的砖块,电梯位置已被摆放上“故障维修”的标识。

  据伤者哥哥介绍,有人说事发地是万达广场的责任区域,也有说是地铁站和站内永辉超市的责任区域,至今尚不明确,现在先救人,事后再追究责任。

  当日晚间,有媒体记者致电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该区域不是他们的责任区域,具体情况不了解。

  3号线南坪站车控室工作人员也回应媒体称,该区域不是他们的责任区域,具体情况不了解。但对于该区域由谁负责,没有回应。

  万达广场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称,该区域由地铁站负责。

  公共场所掉落石砖伤人,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伤者可以向涉事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者主张损害赔偿。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的权属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的甄别及相关责任认定均有明确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不麻烦,但当务之急,救人要紧。”张明说。

  重庆轨道交通先行垫付医药费

  4月16日下午,重庆轨道集团官方微博也发布通告通报了该事件。通报显示,4月15日14时许,一孕妇在轨道3号线南坪站公共通道被突然脱落的墙砖砸伤,轨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了救助,立即拨打120并全程陪同将伤者送至市急救中心,安排专人24小时照护,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目前,伤者仍在救治中。轨道集团将继续全力做好后续工作。

  事发后,轨道集团对线网车站所有出入口、连接通道进行了安全排查,加强管理。

  伤者的哥哥也表示,目前救治的费用由重庆市轨道交通部门先行垫付,至于谁的责任他们自己厘清,作为家属不想参与其中。

  张明表示,按照《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流产的,还应该适当有精神赔偿。

  赔偿事宜可以事后再论,即便伤人石砖的权属和管理主体不明,也有单位先行负责救人,让人欣慰。

  但也有网友担心,地铁站内墙壁上的石砖有随时掉落的风险,让人担忧。

  涉事工程启用十多年,能否追责施工方?

  据查,事发地点南坪站属于重庆市轨道交通3号线于2011年底正式通车。相关设施使用已有十多年时间,地铁站内贴在墙壁上的石砖是否存在脱落风险?

  资深装修工程预算师周莎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照惯例以及从新闻报道中的现场照片情况来看,从墙壁上脱落的石材原则上应该属于装修工程的部分。如果在招标或者在合同约定中约定了使用年限,比如二十年或三十年,那施工方是有责任的。如果没有约定,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一般是两年,超过这一期限后,工程移交给甲方后就属于甲方物权。

  墙上的石砖如果只有两年的保修期,那之后应该由谁来排除风险呢?

  周莎表示,类似地铁站的装修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工艺等都有明确约定,并且全程都有监理等人层层验收签字把关,最后还要由甲方及住建部门的质量检验单位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竣工后才可交付使用,这些资料要在住建部门存档,查看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到哪里出了问题。

  周莎称,如果证据显示工程质量没有问题,那就是权属单位负责相关设施的安全,按照使用年限及时检查排除风险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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