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促消费,越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10 12:53:52 来源: sp20240910

  ■ 社论

  结合新型消费的新特点,针对性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好补丁,方能最大化地挖掘好新型消费的增长潜力。

  又到一年3.15。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这与当前加速推动消费转向持续扩大的大背景形成了精准呼应。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并明确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这些促消费举措,一方面能更好满足居民改善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契合了当前社会消费需求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有利于开辟消费领域的新增长点。

  也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提出的,要充分激发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效力,“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配套的基础性工作,重要性不容忽视。

  事实上,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中同样强调,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可以说,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托底之举。

  越是促进消费,越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从现实来看,优化消费环境,持续增强消费者满意度,还有不少潜力可挖。

  比如,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1740.3万件,同比增长32.8%。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高达402.1万件,同比增长61.5%,连续两年排在问题首位。

  它们主要集中在产品更换困难、送货时间延迟、质保期内产品损坏不提供免费维修等。这一数据反馈,之于当前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显然是一个重要提醒——显著增强售后服务环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也就是为推进以旧换新消除“堵点”。

  此外,近年来新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形态不断涌现,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也要创新思维和手段,做到同步跟进。

  如上述报告显示,网购诉求持续增长,直播带货问题依然突出;新型消费涌现,智能设备问题增幅较大;新能源汽车加速普及,投诉举报连年上升。这些投诉大数据,同时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针对性强化提供了清晰指引。

  结合新型消费的新特点以及消费者的反馈,有针对性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好补丁,减少消费者顾虑,方能最大化地挖掘好新型消费的增长潜力。

  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来就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环节看,其涉及法律法规的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增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段的创新等;从主体看,又包括了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消费者、企业等。

  应该看到,只有让消费者满意,尊重消费者,企业才有望做成“百年老店”。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问题曝光也更为便利的当下,企业重视处理好与消费者的关系,让消费者感到“安心”“放心”,从而获得认可与口碑,之于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监管部门持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也是给企业营造一个更具确定性、规范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这看似是对企业的更严格要求,实际上也是倒逼更多企业将发展重心更多转移到质量上来。这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更多优质企业脱颖而出,从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乃至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2023年,消费对于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82.5%。社会消费活力之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而持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构建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社会氛围,便是与这一趋势相向而行,值得全社会共同努力。(来源:新京报) 【编辑:叶攀】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