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大侵权赔偿力度

发布时间:2024-12-14 21:00:12 来源: sp20241214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10月14日至18日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今年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受理的植物新品种案件逐年递增。2023年,法庭新收植物新品种案件180件,审结166件,同比分别增长16.1%和100%。其中,85%以上的案件为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品种权人胜诉率达90%。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5件典型案例。

  “红运来”案

  在“红运来”凤梨品种侵权案中,品种权人将其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保存在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上海)分中心,并对被诉侵权待测样品尽到了勤勉举证义务,最终赢得二审胜诉并获得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07.5万元。

  “露辛达”案

  在“露辛达”马铃薯品种侵权案中,品种权人未能善尽勤勉举证义务,不能证明或者充分说明其提供给检测机构的繁殖材料属于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二审改判驳回其诉讼请求。

  “笑金豆红一号”案

  在“笑金豆红一号”小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二审基于在案证据确定授权种子的价格及合理利润,合理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全额支持了品种权人的赔偿主张。

  涉“W68”案

  在涉“W68”玉米自交系亲本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参考育种领域权益分配市场惯例确定亲本技术秘密赔偿数额。

  涉“利合228”案

  在涉“利合228”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依据在先生效裁判和品种行政管理中形成的证据认定品种权侵权事实,实现“刑”“行”“民”有机衔接和协同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农业科技创新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助推种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努力弥补、挽回因侵权导致的市场损害;坚决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制裁严重侵权行为,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的赔偿。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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