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国债资金引发重复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07 10:43:10 来源: sp20241207

增发1万亿元国债,是我国宏观政策跨年发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此次新增1万亿元国债是继1998年、2007年和2020年之后我国发行的第四次“特别国债”,也是中央财政近10年来首次将年内财政赤字率从3%提高到3.8%。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国债发行选择了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领域,且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此外,在资金安排上,新增国债发行分两年使用,为明年新增债务规模留出了充足空间。

尽管此次增发国债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且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但如何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谨防项目一哄而上、盲目上马,避免引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仍须引起足够重视。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增发国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从中央到地方的不同部门和地区。资金投放前,要建立部门配合、央地协作的协调机制,充分沟通协商,确保相关地区和领域的项目建设能够相互衔接,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债资金使用总体规划所确立的目标要求,明确投资方向、重点领域和项目布局,各地区各部门应依据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国债资金用于最需要最紧迫的领域和项目。

加强项目申请评估,做好项目监管。严格对国债申请项目的评估,扎实做好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避免因仓促上马导致后续建设出现重大困难。要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对国债资金要采取全流程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进度实施。对于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进度缓慢或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严肃追责。

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及时公开国债资金的投放领域、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等信息,强化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确保资金需求与建设进度相匹配。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那些打着各种旗号、隐蔽性强的重复建设无处遁形,真正把国债资金用实用好,加快推动形成国债驱动投资、带动产业链复苏、扩大内需的正向循环。

(责编:王震、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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