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东南亚律师:希望与中国建立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发布时间:2024-12-21 02:45:23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昆明7月8日电(陈静 黄莹)8日,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的青年律师齐聚,与云南民族大学教师一道,探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多国律师表示:希望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设立跨国实训基地,加强各国法律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图为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现场。钟欣 摄

  本次活动由云南海外联谊会主办,是海外侨界代表人士国情省情研修活动的内容之一。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在交流会上致辞称,目前,该校已开齐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5种官方语种专业,依托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5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学校与国外法律人才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探索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理念、新路径。

  交流会上,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安琪作《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主题交流,该学院博士王毅婷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出路探讨》主题交流。与会人员还围绕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自由讨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开展跨国业务的企业客户越来越多,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秀峰在自由交流时说,不管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资企业走进来,都需要具备双语能力、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

  段秀峰认为,高校是系统性培养法律人才的大本营,律师事务所则是人才实践的基地。未来希望与国内高校、各国律所合作,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双方国际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图为缅甸律师刘如菊作交流发言。钟欣 摄

  “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印度尼西亚Wiem Law Firm公司执行董事徐安智近两年才开始学习汉语,“因为每天都和中国客户交流,过去我要使用翻译软件,现在基本可以听懂了。”徐安智介绍,中国企业赴印尼投资必须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而印尼的许多本土律师不会说汉语,“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非常希望未来与中国、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他说。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表示,目前学院正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通过今天的面对面交流,学院愿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律所合作,探索建立境外实训基地,与各国携手培养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完)

【编辑:刘阳禾】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