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19 06:07:55 来源: sp20240919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姜佩杉)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个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案例示范和引领作用,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工作成效。

  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多种市场主体,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某矿业有限公司诉某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补偿职责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区人民政府对被招商企业因政府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有效保护了企业的信赖利益,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当地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吕某涉嫌合同诈骗、诈骗宣告无罪案中,人民法院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为维护稳定、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充分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某农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借助调解手段促使合同继续履行,在法律框架内重新架起民营企业的合作桥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王某与某货站、刘某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妥善权衡执行目的与小微企业经营利益,让作为小微企业的被执行人能够对执行标的继续使用创造价值,有效促成执行双方合作共赢。

  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在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霉菌项目超标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力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在某粮食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强制批准权,打破重整阶段的谈判僵局,使重整计划得以顺利通过,企业数亿资产得以及时盘活,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妥善安置和当地粮油市场的稳定发展。

  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环资案件司法裁判的核心目标。在本次案例发布中,特选取一件保护黑土地资源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保护东北地区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某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甲、王某乙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吉林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件。该案中,被告非法开采泥炭土,情节特别严重,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对案涉土壤进行生态修复。该案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了修复土壤等全部义务,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案涉地块具备了基本耕种条件,实现了司法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资源的目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最高法曾于2023年3月印发《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薄晨棣、温璐)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