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抓民商事案件最后一次开庭至结案天数

发布时间:2024-11-14 17:50:47 来源: sp20241114

  本报讯 (记者 蒋梦娴 通讯员 周嫣)为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审判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最后一次开庭至结案天数问题的规定(试行)》。

  据悉,上海高院在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审判实际为落脚点,通过对全市三级法院数据摸底,结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案件排期、评议、制发文书、结案等时限予以明确,自我加压,促使审判质量效率再提升。与此同时,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规定》合理确定适用范围,未将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案件纳入规范范围,并在“开庭”活动中排除“宣判”“庭前会议”“债权人会议”等非庭审活动。

  为确保《规定》落地见效,《规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将承办法官为案件排期、结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审判长、 庭长分别为合议庭、业务庭的相关直接责任人,明确审管办、督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责编:薄晨棣、马昌)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