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支持 “民营经济25条”释放哪些新信号?

发布时间:2024-12-27 04:31:51 来源: sp20241227

  近日,民营经济再次迎来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文件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八部门联合印发,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下称“民营经济25条”)。

  从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到优化融资配套政策……透过这份文件,民营企业将得到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相关部门如何帮助民营企业破局?为此,本报专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室副主任马淑萍,解读《通知》释放出的新“信号”。

  “更低的融资成本,更稳定的金融支持”

  民营经济有着“56789”的说法,即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然而,对于这个量大面广的经济力量来说,“融资”却是长期存在的“痛点”。以往,民营企业主要靠担保、抵押、专利等向银行融资,或通过民间借贷获取资金,融资门槛偏高,条件也比较局限。

  “怎样降低融资成本,让所有市场主体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实现融资和竞争;怎样让融资的金融支持更稳定,得到政策的帮扶,这两点是比较关键的。”马亮表示。

  他关注到,本次《通知》在“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部分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

  这是马亮眼中很明显的变化,“尽可能多元化地考虑民营企业的融资条件,让他们通过多种渠道去融资,可以进一步降低融资的门槛。”

  有了资金之后,如何让金融“活水”留下来?《通知》强调,要“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稳定的资金支持,给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马亮表示,“这些政策都是非常好的,更重要的是,让终端的金融机构执行好这些政策,让民营企业看到政策变化,并鼓励他们用好这些政策。”

  “娘家”助力 还能做些什么?

  工商联在参政议政、广泛联系工商界人士、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利益诉求和建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工商联也将在这次“助力”中起到重要作用。《通知》提到,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

  另一方面,工商联也要在加强宣传解读、强化工作落实部分发力。比如“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珍惜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防范化解风险”“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立优质民营企业名录,及时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政策辅导”很重要。“例如企业想上市,这时候他们自己去找政策,和政府主动帮助企业去落实政策,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马亮指出,“当企业处于‘爬坡提档’阶段时,他们特别需要政府的政策指导。”

  那么,服务好民营企业发展,工商联还能做些什么?马淑萍认为,一是可以利用商会协会资源,为会员企业对接金融服务;二是定期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调研,将融资诉求和建议及时反馈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政策和服务;三是加强指导民营企业合规,提高治理透明度。

  “信心”成为关键词

  今年以来,多个部门发布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9月4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提到这些措施时,“信心”是两位专家不约而同说出的“关键词”。

  “近段时间发布的相关政策,有的是解决具体问题,也有的涉及深层次或基本制度的问题。总体来说,对市场信心提振和预期改善有一定效果。”马淑萍表示。

  在马亮看来,通过政策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让他们提升信心很重要。

  本次《通知》明确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此,马亮表示,“除了KPI,我们还可以思考,如何通过调整金融机构的激励结构,让银行真正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例如,关注金融机构有效减少了多少本地民营企业出现资金问题的情况。”

  马淑萍注意到了另一个利好信号。

  对于商业化的金融机构来说,向民营企业贷款的服务成本、融资风险,远高于国有企业。因此,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低。而《通知》提出,要“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在融资上要一视同仁,合理对待民营企业。”马淑萍表示。

  另一方面,这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马淑萍建议,金融机构需要尽快完善和落实尽职免责机制,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积极性;用科技为金融赋能,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筛选优质企业,降低风险;还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加大政策性银行和担保的支持力度。(完)

  (《中国新闻》报作者刘益伶)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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