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实施方案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4-12-09 21:30:24 来源: sp20241209

6月1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中新网 太原6月19日电 (高雨晴)“山西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个县(市、区),涉及到430万农户,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美丽山西生态底色,而且维系林区群众致富成色。”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19日表示。

  当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该省自然资源、林草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袁同锁介绍,《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是当前和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实现一个奋斗目标,推进八大改革任务,落实五项实施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9亿立方米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袁同锁说。

  其中,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有效提升森林质量,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革举措。

  “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合理采伐林木,是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山西省林草局副局长杨俊志介绍,通过两个方面六个新举措,将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森林功能和综合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林权登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山西以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快推进林权存量登记资料数据移交整合为抓手,以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为核心,统筹谋划,试点先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山西路径”,林权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标准要求,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有序完成全省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协同建立‘图、属、档’一致的数据库,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夯实工作基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闫旭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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