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涨幅不高于5%

发布时间:2024-12-28 02:06:20 来源: sp20241228

  本报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王昊男)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的《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

  《通知》提出,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根据项目分类设计的实际,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3类,实行差异化定租。住宅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计价,公寓型和宿舍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间计价。

  根据该《通知》,项目投入运营前,持有运营单位应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结合项目运营实际,租金备案可按整项目或分楼栋分批进行,支持企业灵活运营。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6日 13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