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青海检方向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超566万元

发布时间:2024-10-15 07:30:28 来源: sp20241015

   中新网 西宁5月30日电 (祁增蓓)30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2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超566万元。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祁增蓓摄

  据悉,国家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022年以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会签《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有效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实际困难,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充分展现了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社会治理效能。

  当日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内容涵盖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综合救助帮扶等。案例中被救助人通过及时有效的救助帮扶,目前已摆脱生活困境,开始新的生活。

  特别是杨某芳国家司法救助案,系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加强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对烈士遗属多元帮扶的典型案例。被救助人杨某芳父亲系烈士,属于烈士遗属,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人民检察院遂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从快从速向被救助人杨某芳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同时,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送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综合救助帮扶措施。协调贵德县妇联将杨某芳纳入慰问帮扶名单,为杨某芳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会同贵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杨某芳开展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并核实遗属生活费发放情况;协调贵德县乡村振兴局将杨某芳纳入了返贫监测对象,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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