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铝加工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25 22:25:21 来源: sp20241125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近期,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涉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1】2024年3月1日,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信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武某某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A熔保炉应急排放收集盆内堆满杂物等。有关部门责令武某某限期改正,并处2.5万元的罚款,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隐患,并处4.5万元的罚款。

【案例2】2024年3月28日,江苏海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隐患,并处29166.67元的罚款。

【案例3】2024年3月19日,江苏泗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中的钢丝卷扬系统采用纤维麻芯(非钢芯)钢丝绳。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隐患,并处3.125万元的罚款。

【案例4】2024年4月19日,江西铅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0.5万元的罚款。

【案例5】2024年1月26日,山东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熔炼炉进水、出水温度显示错误,且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的罚款。

【案例6】2024年3月5日,湖北房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2号铸造车间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与模盘入口连接处的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紧急排放阀联锁失效。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的罚款。

【案例7】2024年4月26日,云南沾益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10万吨合金生产线项目处于生产状态,但其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要求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5万元的罚款。

(责编:王静、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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