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路客运领域继续推行军人依法优先

发布时间:2024-09-19 10:36:10 来源: sp20240919

  本报讯 付朗、记者孙兴维报道: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公告,延长《交通运输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两部门明确,2023年12月1日通知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

  2018年10月,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在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方面,设有售票窗口的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汽车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在优化候车环境方面,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车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在实化便利服务举措方面,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目前,该政策范围已覆盖全国2780个公路汽车站,部分城市还出台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政策。由于该项通知有效期为5年,2023年12月1日到期,为持续做好军人在道路客运领域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两部门再次联合部署工作,对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的保障对象、保障措施进行再明确,固化军人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政策。

  下一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以此为契机,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进一步拓展军人依法优先出行覆盖范围,在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为军人出行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解放军报)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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