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31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20 02:06:29 来源: sp20241220

   中新网 广州11月6日电 (记者 许青青)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发布的消息,该局近日牵头起草《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围绕帮扶农民、富裕农村,从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提出31条硬措施,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

  据该局介绍,《措施》突出准入准营便利化,持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针对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网上办事不便利、乡村企业行业特征不明显等问题,出台准入准营便利化措施。试点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合理释放和运用农村场地资源,规范涉农企业名称行业表述,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范围和出资方式,推行经营主体跨县区“一照多址”,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推动农村新业态“一件事一次办”,便利连锁企业登记注册等。

  《措施》支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支持家庭农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大力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支持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助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措施》聚焦当前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需求,加强政策供给,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注重发挥部门合力,广泛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人群返乡创业,增加场地供给,深化涉农金融服务,实施惠农税收政策,推进创业服务进村进户,强化综合性政策叠加效应。

  此外,《措施》提出系列具体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农贸市场经营模式创新,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与运用,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质量认证服务下乡。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完善产权保护、放开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农村经营主体市场环境。(完) 【编辑:唐炜妮】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