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门槛再放宽:取消社保缴纳限制条件

发布时间:2024-09-04 04:07:12 来源: sp20240904

   中新网 南京2月8日电(徐珊珊)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实施办法》自2024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原申请条件中“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调整为“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即取消社保缴纳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条件。

  《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居住和社保加分比重,将“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两个基础指标赋分方式由“阶梯式”调整为“固定式”,使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积分计算方式,提高落户便利性。

  《实施办法》增设租赁住房加分指标项,在加分指标中新增“租赁住房情况”指标,优化完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政策包容性。同等条件下,相较于原办法,《实施办法》缩短了租赁住房人员的落户时间。(完) 【编辑:张子怡】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