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致同学受伤,谁来担责?(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4-12-04 09:42:11 来源: sp20241204

  【案情】思思与小杰(均为化名)就读于某中学初一年级,为同班同学。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之后数日内,思思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思思父母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思思出现疼痛、视力下降等症状与小杰拉椅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思思因该行为所产生损失应由小杰承担。因小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而从本案调查的事实来看,事发前,学校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日常规则细则、做好入学纪律教育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治意识,在平时已尽到纪律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职责,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因此,学校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说法】法官介绍,少年儿童之间相互嬉戏玩闹比较常见,但如果嬉戏超出了应有限度,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由于其本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要为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伤害事件,学校适用过错责任,即学校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法官提示,学校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务必要重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同样要提示孩子时刻牢记安全为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本报记者金歆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2日 19 版)

(责编:白宇、卫嘉)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