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8 12:58:33 来源: sp20241228

   中新网 天津9月11日电 (记者 周亚强)记者11日从天津官方获悉,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支持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下称“个转企”)并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包括加强引导培育、优化登记和审批服务、支持生产经营延续、加大融资帮扶力度、给予就业创业补贴、实行税费减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全流程服务机制共八项18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每条措施的责任部门。

  《措施》强调,在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自身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其在经营者不变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转型为企业。申请人可选择“直接变更登记”或“先注销、再新设”的方式办理登记。支持延续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支持延续经营商誉及知识产权。

  在创业扶持方面,《措施》明确,转型后符合吸纳重点就业群体等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获得贴息支持。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人员等群体,在津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转型后企业吸纳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税费减免方面,《措施》明确,转型后企业经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转型后企业按月纳税且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且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措施》同步列出《办理“个转企”变更许可事项清单》,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完) 【编辑:房家梁】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