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18 12:39:16 来源: sp20241118

1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优化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等七方面任务提出24项举措,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对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关键。《行动方案》从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按《行动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开展不少于3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任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这些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如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对此,《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标准,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总结“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2023年底前,省、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本系统突出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问题清单和专项监督整改情况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汇总。2024年底前,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专项整治情况督查。

为提高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行动方案》提出,省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调整省级赋权指导清单,对不适宜由乡镇和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划归县级执法部门行使。此外,还对评估调整下放事项、强化执法衔接等提出了要求。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动方案》从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具体目标。按要求,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此外,还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和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试点。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提出,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加快推进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河北日报记者卢旭东、桑珊)

(责编:代晓灵、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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