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4-09-19 06:47:41 来源: sp20240919

   中新网 北京1月23日电 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

  中新财经记者 王恩博

  党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2021年开始,设立5年过渡期,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3日发文称,过渡期三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过渡期三年来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显著。明确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实地调研、定期通报、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

  在着力提升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金融服务质效方面,大力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大中型银行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助力补齐发展短板。不断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负担。三年来,银行机构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累计发放贷款超3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5%;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696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58万人次。

  为切实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贷款利率,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促进脱贫地区巩固提升优势特色产业。三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778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51万户次。

  此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目前,全国县域实现银行机构100%覆盖;乡镇银行机构覆盖率达97.93%;行政村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三年来,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设分支机构407家。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过渡期未来两年,将持续抓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为圆满完成过渡期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完) 【编辑:田博群】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