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成国际社会关注焦点 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4-12-27 02:57:33 来源: sp20241227

  发展绿色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

  商务部研究院绿色经贸中心课题组

  近年来,气候变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绿色贸易成为广泛讨论的议题。2023年底,在阿联酋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对《巴黎协定》进行了首次全球盘点,推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迈出坚实步伐。人类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仍面临不少挑战,应加强绿色发展合作,破除各种绿色壁垒,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贸易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焦点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各国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已有130多个国家宣布到21世纪中叶将实现净零排放目标。2020年9月,中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全球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主要大国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国与欧盟通过建立并发展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围绕可再生能源、碳捕获和封存等关键议题进行了大量务实合作。2023年11月,中美两国共同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提出致力于有效实施巴黎协定及其决定,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在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国际贸易中商品和服务跨国流动对环境的影响,是多边贸易体制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1994年,关税及贸易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就达成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专门负责贸易与环境问题。2014年,14个WTO成员方发表声明,以开放式诸边谈判的形式正式启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旨在实现对环境产品减免关税,推动环境产品自由贸易,截至2016年12月共进行18轮谈判。参与谈判的成员方约占全球环境产品贸易90%的市场份额,由于各成员方对协议涵盖环境产品种类、环境产品关税削减幅度及范围存在分歧,谈判陷于停滞,目前尚未重启。

  “绿色贸易”一词在国内外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现,国际社会对推动绿色贸易达成一定共识。联合国相关机构政策文件中,绿色贸易主要指环境与贸易协调,《21世纪议程》《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文件中,均强调贸易与环境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202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色国际贸易:前进道路》,多次提及绿色贸易,并提出构建环境与贸易2.0议程,包括加强与贸易相关的环境政策、在贸易政策和协定中推动环境规制升级、推进环境与贸易相关合作等。欧盟《适应气候变化:迈向欧洲行动框架》等政策文件关注绿色贸易,其中的绿色贸易主要有两层含义,即绿色贸易措施和绿色产品贸易。

  目前,官方文件和学术界尚未对绿色贸易概念和内涵的界定达成统一。广义上看,绿色贸易是指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中达到绿色标准的经济活动,包含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狭义上看,绿色贸易是指在产品贸易中防止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自然环境及对人类健康产生损害,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这种新的贸易形式,不仅关注市场上实际发生的成本,还将环境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全球绿色贸易呈稳定增长态势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发展绿色贸易作为推动经济转型、提高低碳领域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重要抓手,以环境产品为代表的绿色贸易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球绿色贸易总体保持平稳增长。2013年至2022年,全球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为0.85%,2023年前三季度达6.5万亿美元。绿色贸易规模波动与全球货物贸易基本同步,占比稳定在20%至23%之间。2022年,全球货物贸易显著增长,绿色贸易占比小幅下降,约占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8.17%;中国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0792.8亿美元,全球占比12.2%,比2013年提高2.3个百分点。

  发达国家和地区绿色贸易发展靠前。从2022年全球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来看,欧盟、美国和中国居前三位,合计占比40%左右,日本、英国、韩国等国家位居前列。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贸易规模前十名的国家(地区)依次为欧盟、美国、中国、日本、英国、墨西哥、韩国、加拿大、新加坡和印度,分别占全球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4.1%、13.5%、11.7%、4.2%、3.6%、3.4%、3.4%、2.7%、2.7%和2.3%,合计占比61.6%。

  绿色贸易中环保科技产品占据主导地位。从产品类别看,环保科技、碳捕获和存储以及可再生能源产品进出口总额位居前列。2023年前三季度,这三大类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分别为3.9万亿美元、2.6万亿美元和1.9万亿美元。从增速看,位于前列的是其他环境友好、碳捕获和存储以及环保科技产品。2013年至2022年,上述三大类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分别为4.7%、4.4%和3.8%。

  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全球共识,绿色贸易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球绿色贸易规模呈稳定增长态势,环境产品清单有望进一步扩围,市场参与方将更加多元。

  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成效明显

  中国对发展绿色贸易作出一系列部署。例如,2019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强调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将“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作为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等四项举措。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全球绿色贸易中位居前列。2020年和2021年,中国连续两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绿色贸易经济体,进出口总额全球占比13%左右。2022年中国绿色贸易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同时也是世界第一大绿色贸易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

  进出口规模稳步增长。2013年至2022年,中国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从8144.3亿美元增至10792.8亿美元,10年间增长约32.5%,年均增长率3.2%。其中,出口额从4957.9亿美元增至6916.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3.8%,在货物出口总额中占比19.2%;进口额从3186.4亿美元增至3876.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2.2%,在货物进口总额中占比14.3%。同时,绿色贸易规模全球占比稳步提升,由2013年的9.9%提高至2022年的12.2%,其中,出口占比由12.1%提高至16%,进口占比由7.8%提高至8.6%。

  绿色贸易以环保科技产品为主。从产品类别看,2023年前三季度,环保科技、碳捕获和存储以及可再生能源产品进出口总额位居前列,分别为5551.1亿美元、3057.6亿美元和1639亿美元。从全球绿色贸易占比看,2023年前三季度环保科技产品进出口总额在全球同类产品中占比为14.3%;其次是废物处理和水污染治理设备,全球占比为13.9%;碳捕获和存储产品占11.9%,可再生能源产品占8.6%,其他环境友好产品占7.9%,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占7.2%。此外,以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2023年出口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9.9%。

  进口市场多元化。2023年前三季度,美国、德国和日本是中国绿色贸易进口前三大来源地,进口额分别为331.2亿美元、309.4亿美元和306.1亿美元,合计占中国绿色贸易进口的35.3%。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下降,自马来西亚、韩国、俄罗斯等国进口占比上升,进口市场呈现多元化趋势。

  区域发展格局呈现“一带一轴”。“一带”即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核心区域聚集发展的沿海发展带,“一轴”即围绕长江流域形成的沿江发展轴。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达,环境产业基础扎实,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等资源集聚,绿色贸易活跃,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贸易额占全国比重为78.3%。川渝地区资源禀赋优势突出,近年来,随着环境产业体系日臻完善,绿色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贸易额占全国比重为7.3%。中西部地区(除川渝外)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绿色贸易占比较低但增速快,2023年前三季度绿色贸易额同比增幅达7.5%,有较大发展潜力。

  低碳规则带来深刻变化

  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国际共识,国际低碳规则逐渐成为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是多方关注和博弈的焦点。当前,虽然低碳规则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中进程放缓,但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取得积极进展,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

  重要国际机构推进低碳规则。2012年,APEC成员达成一份包含54个6位海关税号的环境产品清单,涉及大气污染控制、固废及危废处置、可再生能源、废水及饮用水处理、自然风险管理、环境监测及分析设备、环境友好产品等领域,这是全球首个实质性达成用于推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产品清单。202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结合发展阶段和历史排放责任,提高全球主要碳排放大国碳价水平并设置碳价下限。OECD长期关注碳定价机制,指出碳定价是应对气候变化最主要的政策工具,提议建立显性和隐性碳定价包容性框架,通过包容性框架下的统一标准,为碳泄漏问题提供定量分析框架,进而推动政策协调,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

  各国纷纷建立碳定价相关制度体系。为建立有效经济手段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国际社会开始推行碳定价,这深刻改变着全球绿色贸易成本结构。碳排放交易系统(ETS)和碳税是两种重要的碳定价工具。截至2023年4月,全球正在运行的碳定价机制共73项,覆盖约23%的温室气体,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宣布将启动新的ETS或碳税计划。一方面,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区域内碳交易体系。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22年全球碳市场总交易额达95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3%,来自ETS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9%,来自碳税的占31%。发展较为成熟的碳市场主要包括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等。2021年7月,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行业覆盖范围有序扩大,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另一方面,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较早开始征收碳税,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碳税制度;日本、意大利等国将碳税隐含在环境税、能源消费税等现有税种中;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碳税政策仅在国内特定区域实施或由各州(省)自行制定征收计划,政策实施仍有较大不确定性。

  自由贸易协定中低碳规则持续拓展。随着全球环境治理领域合作日益紧密,环境规则成为平衡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虽然多边贸易进程放缓,但区域贸易合作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环境保护条款作为贸易议题纳入自由贸易协定中,环境保护范围扩大、环境规则深度拓展、环境与贸易投资融合等趋势日益明显。环境保护成为具有合作前景的领域,各国环境保护目标一致提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定设置了环境专章。

  提升绿色贸易发展水平

  新形势下,发展绿色贸易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中国将继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绿色发展合作,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提升绿色贸易发展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优化全球绿色产品和服务贸易结构。发挥各地产业优势和绿色发展优势,加快绿色电力改造、推动绿色技术运用,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绿色的材料与技术工艺进行绿色设计和制造,提升绿色产品出口竞争力。支持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的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贸易,增加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贸易,鼓励绿色消费品贸易。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低碳技术绿色设计、环境服务、节能环保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

  加强国际绿色产业链合作。以绿色贸易带动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实现低碳发展,加强绿色制造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促进高端要素与实体经济高效协同发展。协调产业发展与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坚持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提高新型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协同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发展绿色低碳运输,提升现代物流绿色化水平。

  加强技术交流合作。降低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市场准入成本,加速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加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国际合作,推动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交流共享。推动发达国家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营造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

  持续推动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需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等方面统筹推进,为绿色贸易营造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

  深化多双边和区域合作。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航空减排谈判。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在绿色低碳贸易发展领域的制度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员培训等。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装备、绿色技术、绿色服务、绿色金融等领域交流合作。

  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国际互认。推动各国进出口商品的碳标签认证,推动电池等产品碳足迹方法论的协调与互认。加强绿色电力认证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体系,加强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积极推动国际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持续完善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气候投融资领域务实合作,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绿色基建、绿色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融资支持。完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机制,在绿色金融评估标准、环境与治理信息报告和披露等方面加强对接。加强绿色金融国际研讨,共同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国际协调。

  完善促进绿色贸易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绿色贸易评价指标体系。推动WTO《环境产品协定》谈判重启和APEC环境产品扩围,支持企业推出更多高质量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贸易促进体系,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先进、成效明显、可行性高、推广性强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支持举办绿色贸易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

  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引导外贸加工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加快国际碳市场链接,推动中国碳市场项目与国际碳市场项目互认。(经济日报 执笔:许英明 张 剑 李晓依 肖新艳) 【编辑:田博群】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