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密集发声 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

发布时间:2024-12-21 02:38:13 来源: sp20241221

原标题:商业银行密集发声 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

8月13日,农行河南省分行表示,近期发现社会上有中介办理农行个贷信息,引导客户办理个贷并索取中介费用,现郑重声明“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个人非房贷业务合作”。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7月份以来,已经有浦发银行、太原农商银行、河东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不法贷款中介。

业内人士认为,不法中介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合谋借款人篡改资料“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损失,并反过来向借款人收取高额返佣,加重借款人负担,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监管也需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多方面合力,解决这一难题。

多家银行发布风险提示

据了解,一些贷款中介会包装成所谓的金融科技公司、信息服务公司或助贷公司,甚至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对外号称“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他们宣称有内部渠道,以无需担保、放款快捷、低息免费为名违法招引客户,诱导借款,伪造借款材料,收取高额费用。

以近年来典型的转贷降息为例,其套路主要有:一种是“代购买房”,也就是购房者先向贷款中介借款,帮助自己全款购房,等房本下发后,再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来偿还。第二种是套用经营贷、消费贷等贷款购房。此种方式看似“便捷”了购房者,实则暗藏多重风险。

自称某银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的小陈(化名)向记者坦言,其就是贷款中介,与银行并无关联,之所以号称“某银行信贷中心”,只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对于贷款中介扰乱市场的行为,7月份以来已经有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太原农商银行、河东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分支机构就不法贷款中介提示风险。

7月30日,河东农商银行称,为保障广大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农商银行”名义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向客户宣传该行贷款业务,谋取个人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行郑重声明如下:“我行贷款业务未与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合作,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手续费,如有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假借我行贷款名义收取中介费用,均系诈骗行为,切勿上当受骗。对于非法机构或个人以我行名义进行诈骗的,河东农商银行将坚决予以法律制裁,维护我行及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整治不法中介

除了银行机构近期就不法贷款中介密集发布相关提醒外,年内多地金融监管局、政府机关均发布了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还有省份公开表示已组织专项打击行动。

今年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文称,接到相关举报,反映存在不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

7月初,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表示将严厉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解决不法贷款中介问题,一是要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二是进行跨部门合作与联合惩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将不法贷款中介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开展违法业务;三是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业务的审核和风险管理,防止不法贷款中介通过虚构贷款项目、伪造贷款资料等手段骗取贷款,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五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的贷款中介机构,应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六是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媒体对不法贷款中介进行监督和曝光。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商业银行要建立贷款中介管理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贷款中介进行动态名单制管理,并建立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将不法中介和其相关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二是加强内部分支机构管理。一些商业银行内部分支机构在未经总行同意的情况下与贷款中介进行业务合作,但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容易滋生腐败和风险事件,商业银行要对涉及相关情况的内部分支机构和负责人严肃处理。

(责编:罗知之、李楠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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