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用户选择权的“摇一摇”当休矣

发布时间:2024-09-07 12:53:16 来源: sp20240907

近日,“摇一摇”跳转广告再次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吐槽,称他们的手机常被“摇一摇”跳转广告打扰,一不小心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的“双11”专场,让人不堪其扰(据11月22日《工人日报》)。

如今,手机软件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和乐趣,但打开软件“摇一摇”就跳转到广告,令许多用户的快乐蒙上了一层灰。“打开软件以后,拿在手上只要有‘风吹草动’就给我跳到其他软件的购物链接,真的很烦人,还浪费流量。”“点关闭关不掉,点跳过就跳转”在相关报道中,许多网友都遇到“摇一摇”跳转广告问题,特别是在“双11”等时段前后,此类问题更加凸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一些平台方擅自调用数据未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或授权,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由此可见,这种“不请自来”的广告,违背消费者个人意愿,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但一些平台和商家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意图利用“摇一摇”跳转广告吸引流量,获取经济利益。广告效果的实现与用户的体验息息相关,用户对广告产生良好印象,才能增进广告品牌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只有产生信任与满意,才能有购买欲。“摇一摇”就跳转,罔顾用户意愿和权益,用户怎么能有良好的体验感,进而购买商品?此类行为频繁出现,让用户已经开始自谋出路,探索关闭此类广告的方法。引发“众怒”的此类现象不应只靠用户自己来解决,根治此类现象要标本兼治。

事实上,今年2月,为优化服务供给,改善用户体验,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中消协近日发布了《2023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也提到了手机软件广告诸多强制跳转方式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中消协指出,相关行为必须加以限制与引导。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落实上述要求,对落实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

平台和商家要将选择权还给用户,注重用户体验。广告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平台方应严格遵守,在进行相关权限获取时也应征求用户同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商家在投放广告时要考虑广告投放策略,遵守相关规定,尊重消费者个人意愿,才能真正吸引用户购买,实现双赢。

针对此类现象,江苏省消保委在官微上展开投票调查,结果显示94.94%的投票者明确表示对“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态度是“厌恶”。对此,平台和商家都应明白,“摇一摇”跳转广告或许能摇来流量,但只能获取一时的利益,不仅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还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把用户的体验感放在心上,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才能获取更加长远的利益。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马昌、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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