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夯实建设金融强国的安全基础

发布时间:2024-12-23 20:30:17 来源: sp20241223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辟概括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发展和安全要动态平衡、相得益彰”。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扎实做好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时提出,“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监管的加强与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维护金融安全尤为重要。必须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因此,厘清通过维护金融安全来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内在逻辑,兼具理论与现实意义。

  维护金融安全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保障

  金融安全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受到国内外各方面冲击的情况下,金融体系及有关经济主体仍能保持平稳运行的一种状态。金融安全不仅包含金融体系整体运行的安全,而且也包含了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等各领域的安全。金融安全不意味着没有金融风险,而是金融风险分散或可控。与金融稳定与金融韧性等概念相比,金融安全更能体现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内涵。在当前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和大国博弈加速升级的情况下,金融安全直接关系到金融主权。总的来说,维护金融安全是保证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和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石。

  在建设金融强国的过程中,金融安全可以起到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只有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金融体系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若重点领域发生较大的金融风险,则必定会影响到国家金融安全,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进而对金融强国建设产生不利影响。金融安全是靠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来实现的。因此,维护金融安全进而推动金融强国建设的逻辑在于:通过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体系能够维持在一种安全的状态,从而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状况总体处于安全区间

  金融安全可以从金融体系各维度的运行情况与金融重点领域的突出风险点两个方面来分析。

  在金融体系运行方面,主要从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速与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速来看,金融体系整体运行比较稳定,并未出现较大波动。

  在金融机构运行方面,主要从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尽管需求不足对盈利性产生一定影响,但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水平。虽然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风险,但总体上处于安全区间。

  在金融市场运行方面,主要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来分析。相比于同期世界范围内其他主要股票市场,我国股票市场总体上没有出现剧烈的波动;违约债券的数量和金额并未出现大的变化;人民币指数的波动幅度属于正常范围。总体来看,金融市场作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在国内外各类因素的影响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总体上仍处于安全区间。

  金融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虽然中小金融机构对于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有限,但其社会影响较大,仍需警惕并审慎处置出现问题的中小金融机构,防止其对金融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受债务集中到期和隐性债务等多重因素影响,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关系金融安全的重要问题。三是房地产市场风险。过去部分房地产企业长期依赖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发展模式,如何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对于维护金融安全来说至关重要。四是外部金融风险。美联储自2022年以来的激进加息引发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本币贬值、资本外流、债务风险、输入性通胀加剧等问题。从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角度来看,原油价格近年来的波动既反映了世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也会将风险传递到世界各国,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可见,当前国际金融风险状况不容乐观,所产生的溢出效应会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影响。

  综上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当前的运行状况总体处于安全区间内,但仍然存在一些内部及外部风险点,必须更好地防范化解,使金融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进一步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从双重维度为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提供保障

  金融强国建设并非一日之功,要求在促进金融体系健康运行的过程中更好维护金融安全,特别是在金融强国建设的过程中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当前,亟需为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提供有力保障。基于金融安全的内涵和我国金融安全的现状,可以从“常态化金融体系能力建设”与“专门化金融安全维护机制”双重维度着力。

  加强常态化金融体系能力建设。其一,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一国金融安全与自身的金融体系发展水平息息相关。金融体系发展越完善、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韧性也就越强。深化金融改革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着力解决金融脱实向虚的问题,引导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其二,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扩大开放。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其三,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法治。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兼容的机制,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基础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

  构建专门化金融安全维护机制。选取合适的监测指标并对风险进行预警,在风险发生前及时进行防范。明确金融风险处置化解责任,在风险发生后快速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机构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及时处置风险。通过构建专门的金融安全监测及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能够保证金融体系偏离安全状态时可以快速“修复”,在总体上保证金融安全,从而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李建军)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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