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优化调整,5月6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10-17 09:42:45 来源: sp20241017

  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安垚)据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正式印发,《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通知》显示,具体政策优化如下:一是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扩大人才支持政策适用范围。将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在贷款额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方面予以支持,提高贷款额度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其中,持有有效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的缴存人,认定为A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12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50万元;认定为B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10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20万元;认定为C、D类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单缴存人家庭7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90万元。 【编辑:邵婉云】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