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民企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

发布时间:2024-09-10 05:32:58 来源: sp20240910

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 (黄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在7月2日推出民营企业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overed Bond,以下简称“CB”),通过资产担保结构设计提升民企资产信用融资能力,构建民企融资长效支持机制。7月2日当天,科伦药业、九州通、豫园股份、齐碳科技首批4单试点项目注册发行,对促进民企债券融资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天士力集团、红豆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也在积极推进试点项目发行。

多位业内人士向人民网记者表示,CB的推出有利于支持民企以多样化资产担保融资,解决民企传统主体信用融资路径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可有效提升民企融资可得性,并为投资机构提供了更多优质资产。

据交易商协会介绍,CB定位于“资产和主体双重追索的结构化融资工具”,从法律关系上,CB属于“债券”,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从产品分类上,属于结构化产品。此次交易商协会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发行CB。

在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清晰的前提下,原则上具有变现价值、可处置、可抵质押的资产均可作为CB的担保资产。也即,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既可选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也可选取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碳排放权、非上市公司股权等资产,也可以不同资产的组合进行担保,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盘活存量资产。

除资产担保外,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丰富市场化增信模式。比如,可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或由发行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多种模式,运用多种工具组合拳,为民企CB提供增信。

另外,民营企业CB注册发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实行“申报即受理”,设置“预沟通”前置办理机制。企业可以单独注册,即获得CB注册额度后发行。成熟层企业、或基础层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既有产品注册额度下,也可通过办理“发行条款变更”流程发行CB。

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匡彦华对此向记者表示,资产担保债券是国内债券市场重要创新,通过引入资产和主体“双重增信”机制,实现投融资需求在更广范围内的精准匹配,进一步提升债市赋能实体经济质效。此次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民企CB,是以机制创新直击民企融资“痛点”,促进民企盘活存量资产,有效提升融资可得性和降低融资成本,并为投资机构提供了更多优质资产。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组负责人张兴向记者分析说,CB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和产品优势,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特点,通过抵质押模式以及结构化安排等,较好契合民营企业盘活体内优质资产、提升债券资信水平、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的现实需求。

中伦律所合伙人文泽雄向记者表示,CB可以实现对发行人和担保资产的双重追索,同时允许引入信托计划等破产隔离载体,能够较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此次首批民企CB,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民企融资需求、激活存量资产,为投资者带来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责编:郝帅、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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