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涉建筑垃圾、城市建设两部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4-11-30 11:27:18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拉萨10月10日电(拉巴卓玛 泽塔雍措)《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9日在西藏拉萨举行。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侯静华就《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介绍,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拟着力解决城市局部山洪内涝风险较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低、水系湿地海绵功能有待加强等问题。

  侯静华就《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介绍,该条例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鼓励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两部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承担海绵城市设施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应当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海绵城市设施建设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载明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情况,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海绵城市设施不得交付使用。

  为有效规范零星建筑垃圾处置,《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公共设施、单位零星维修或者临街门店、个人住宅装饰装修、维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并堆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社区、物业等组织负责指定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交由取得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完) 【编辑:叶攀】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